山东省教育厅 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

发布者:王春艳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8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年终述法制度,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厅机关平时考核,作为处室年度述职内容。

二、教育立法工作。 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适时修改《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进一步培养创新型、技能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起草《山东省学校条例》,促进学校依法独立自主办学;启动《山东省教育考试条例》前期工作并进行调研论证,规范教育考试行为,保障教育考试公正有序。根据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 及时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省人大对《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执法检查。

三、教育普法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教育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开展好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卫士行动。 探索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充分发挥山东教育电视台等教育媒体作用,提高普法传播的到达率,最大限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

四、依法行政工作。 开展《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法发〔 2021 1 号)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将教育法治工作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实施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厅机关“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邀请实务专家进行专题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专家诊断等形式,不断提升厅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依法治校工作。 组织召开山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会议,推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落实。加强学校依法治理制度建设,推进学校合规审查。按照教育部部署,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六、“放管服”改革工作。 梳理总结“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教育政务服务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发布《山东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创新监管形式,突出监管实效。

七、教育公共政策咨询工作。 从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教育公共政策和教育法治方面的专家学者,组建“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教育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中的智力支撑作用。积极支持有关单位筹建山东省教育公共政策与法治研究会,形成有关教育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的政策储备,更好地服务厅党组决策。

八、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山东省教育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省教育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成立的标准、程序,明确主管处室加强业务监管,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星级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健康规范运行,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助力教育改革发展。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66号 邮编:266580 联系电话:0532-8698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