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蔡楚君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39

各院部、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校学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相关工作安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关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2023“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3121127

、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激发广大大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兴趣,增强法律观念和意识,特组织“宪法晨读”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活动,学习宪法中的相关知识,增强大学生的宪法意识,让宪法“声”入人心。

活动时间:1248:30

活动地点:逸夫礼堂

(二)“宪法宣传周”校园宣讲活动

开展“宪法宣传周”校园宣讲活动,对普及宪法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文法法律宣讲团及正平普法协会将通过进支部、进宿舍、进餐厅、进网络、进活动的方式,宣讲普及宪法当中与公民权利义务切实相关的常识与内容,将法治教育与校园生活相结合,推动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活动时间:12311:30-13:30

活动地点:玉兰餐厅东门路口、宿舍、教室、餐厅等

(三)“宪法宣传周”专题展览活动

开展“宪法宣传周”专题展览活动,以图文的形式将宪法知识呈现给广大学生,加强校园宪法宣传教育,营造全校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宪法关注度,增强宪法意识。

活动时间:121-7

活动地点:图书馆总馆、图书馆东馆大厅

(四)“生活中的宪法踪迹”宪法宣传专题讲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在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之际,特邀请法学系李猛博士带来“宪法观与国家观的变迁和解析”主题讲座,帮助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宪法、了解宪法。

活动地点:文理楼142模拟法庭

活动时间:12419:00

主讲人:法学系教师李猛博士

(五)“宪法宣传周”校外宣讲活动

联合西海岸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内蒙古甘旗卡第四初级中学等地,开展“宪法宣传周”校外宣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活动时间:121-7

活动地点:西海岸新区实验初级中学、线上

(六)驻青六高校宪法征文活动

联合山东大学(青岛)等六所驻青高校,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征文大赛(中英文)

活动时间与参赛方式另行通知

(七)法院、律所、司法局合作共建活动

带领学生走访黄岛区人民法院、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黄岛区司法局等地,进行社会实践基地挂牌,促进学社衔接。

活动时间:12

、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并参与“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2.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主办单位:法治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承办单位:文法学院

20231129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66号 邮编:266580 联系电话:0532-8698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