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4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201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进入年报阶段,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基本原则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填报任务及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填报任务内容详见“201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4年高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熟悉填报范围,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进行准确、完整的填报。
2.请自行下载本部门负责填报的表格,详见“2014年高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空表”(附件2)。填报时,表格内容及形式不能改变,以便全校合并汇总。
3.统计时期为
三、统计数据检查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的重要性。数据统计范围广、项目多、信息量大,所填报的数据一经公布将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时效性和不可变性。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为确保数据质量,各部门需提前对上报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所填报内容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比上一年度主要监测指标数据如有变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数据变动幅度超过5%的,还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教育发展中心请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下载安装2014年教育统计系统,运行后在该系统中填写。完成校验,合格后导出上报。“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
2.请各有关部门于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办公室机要科联系。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86983139,邮箱liuj89@upc.edu.cn。
附件:(统计报表相关附件.rar)
1.201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2.201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空表
3.201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4.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系统使用说明
5.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订内容及说明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