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办综合科发布时间:2015-10-20浏览次数:384

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进入年报阶段,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基本原则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填报任务及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填报任务内容详见“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熟悉填报范围,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进行准确、完整的填报。

2.请自行下载本部门负责填报的表格,详见“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空表”(附件2)。填报时,表格内容及形式不能改变,以便全校合并汇总。

3.统计时期为201491日至2015831日,统计时点为201591日(注:学生数统计时点可推迟到新生报到结束)。

三、统计数据检查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的重要性。数据统计范围广、项目多、信息量大,所填报的数据一经公布将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时效性和不可变性。

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为确保数据质量,各部门需提前对上报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所填报内容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比上一年度主要监测指标数据如有变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数据变动幅度超过5%的,还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教育发展中心请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下载安装2015年教育统计系统,运行后在该系统中填写。完成校验,合格后导出上报。“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

2.请各有关部门于1028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将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纸质文档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统计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以便学校及时汇总、审核和上报。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人:王春艳、蔡吉刚,联系电话:86981209,邮箱wangcy@upc.edu.cn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填报资料.rar    

     1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2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空表

3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4.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学校办公室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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