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目标任务是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信访工作法治化,就是要以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五个法治化”为核心,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机贯通的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确保实现转办督办到位、依法按时处理到位、失职渎职依法问责到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一) 预防法治化
深入推进预防法治化,惠民生、控风险、早化解、固基础,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重点解决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不落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薄弱,信访矛盾上行等问题。
(二) 受理法治化
深入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送督办到位。重点解决一些机关、单位对群众信访不登记、回复告知不规范、转送交办不精准、记录群众诉求不准确、重复受理、不应受理而受理、访诉分离不落实等问题。
(三) 办理法治化
深入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重点解决处理信访事项重程序性办结轻实体性化解、复查复核不规范、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重复信访等问题。
(四) 监督追责法治化
深入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重点解决信访事项应受理而未受理、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项建议权”行使难、信访考核变形走样等问题。
(五) 维护秩序法治化
深入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重点解决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变相限制信访群众人身自由,一些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组织网上恶意群投、滋事扰序、缠访闹访以及对违法行为取证难、处置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