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到位
监督到位
处理到位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目标任务是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五化”“四到位”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搭起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四梁八柱。
1.受理到位:信访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
2.办理到位: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
3.监督到位:监督部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
4.处理到位:政法机关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
“四个到位”的要求
1.受理→调解→三级办理→法院审理→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建立一套完整的信访事项处理链条,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规定,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信访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确保信访部门能够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信访事件,并明确负责的具体部门。
3.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拖延或懈怠。
4.监督部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监督部门应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违规的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