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发布者:孟伟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596


全校突发事件实行书面和电话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现场有关人员或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突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事态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按照时限、内容等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向教育部、山东省及地方教育部门报告,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同时报告市级相关部门。信息报送联系方式:

1.教育部:

总值班室:010-66096205,传真:010-66011049

教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挥平台:

登录账号密码由党办、校办负责维护

2.山东省教育厅:0531-51793879,传真:0531-51793884,节假日:0531-517938003

3.青岛市教育局:0532-85912903,85912900

4.西海岸新区教育工委:0532-8698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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